《网络安全法》来了,网警来解读 |
“净网2020”网络安全宣传 阅读: 点赞: 回帖:收藏 |
6月1日起《网络安全法》将要实行
今天我们就要说说它的相关知识
有网友肯定觉得知识太枯燥、无聊
所以不想看
敲黑板了,筒子们
这些知识你一定要知晓啊
不看后悔哦
2016年11月7日出台的《网络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秩序的基础性法律,该法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打击网络诈骗、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实名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为公众普遍关注的一系列网络安全问题,勾画了基本的制度框架。《网络安全法》将于2017年6月1日起实行! 《网络安全法》共七章七十九条,体现了三个基本原则,即网络空间主权原则、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原则、共同治理原则。在内容的制定上,该法有几大值得关注的亮点。 亮点一:明确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进行保护
【网警解读】目前,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已经从简单的身份信息、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扩展到手机通讯录和手机短信、网络账号和密码、住宿记录等,受侵害的人员涉及各行各业,立法保护个人信息已刻不容缓。
增强防范意识
保护个人信息资源
别让您的个人信息在互联网上“裸奔”啦!
亮点二:个人信息被冒用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删除
【法律规定】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个人发现网络运营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其个人信息的,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删除其个人信息。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删除或者更正。
【网警解读】各类网络诈骗,尤其是精准诈骗,源头都是个人信息泄露。网络安全法特别规定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通过举报要求网络运营者及时删除被冒用的个人信息,是公民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有力武器。
个人信息被冒用时,
我们有权利要求网络运营者
及时删除被冒用的个人信息
亮点三:个人和组织有权对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进行举报
【法律规定】网络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有权对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向网信、电信、公安等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作出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
【网警解读】互联网的海量信息,仅仅依靠政府部门监管,无法维护良好的网络空间秩序。发挥公众参与在网络治理中的作用,可收到事半功倍、一举多得的效果。网络安全法明确了公民对危害网络安全行为的举报权利,政府部门受理、处置公民举报的责任,保障了公民通过网络举报参与网络空间治理的有效性。
公民对危害网络安全行为有举报权利
政府部门对公民举报有处置责任
亮点四: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
【法律规定】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网络运营者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
有管理、审查的责任
亮点五:未成年人上网有哪些特殊保护?
【法律规定】网络安全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支持研发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依法惩治利用网络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 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 健康的网络环境 。
本文通过“一键转发公众号文章”功能发表 来源:广东网警 [阅读原文] |
对不起,本帖不允许回复!
随机推荐:[换一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