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法》宣传之三:强化执法监督和清理整治 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 |
“净网2020”网络安全宣传 阅读: 点赞: 回帖:收藏 |
《网络安全法》明确提出,国家对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等重要行业和领域,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 近年来,广东网警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作为“第五战略空间”博弈的重要内容,以“筑堤固防”网络安全大清查行动为抓手,坚持执法监督和清理整治并重,对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电力、金融等行业和领域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开展重点防护,有效确保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稳定运行,有力维护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大力加强日常化、常态化网络安全执法检查
严格督促网络运营者落实安全措施
《网络安全法》的正式实施,为网络安全执法检查提供了更好的法律保障。广东网警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网络安全隐患滚动排查整治,推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水平不断提升,为促进网络信息化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本文通过“一键转发公众号文章”功能发表 来源:广东网警 [阅读原文] |
对不起,本帖不允许回复!
随机推荐:[换一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