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信息港
五华信息港关于微信冒名侵权的声明
2015-8-23  来源:五华信息港  阅读:
  各位微信网友,近期我们发现微信上有冒充五华信息港的帐号出现,为了避免有人上当受骗,我们说明如下:

  一、个人微信

  近期我们发现有的个人微信,使用五华信息港LOGO(标志)作为头像,微信名称也取名“五华信息港”、“五华信息港小编”或“五华XX信息港”,使别人在不查看微信号的情况下,极易认为是五华信息港工作人员的个人微信。

  五华信息港目前对外公开的个人微信只有一个,微信号是“www123753com”,其它所有自称是五华信息港或者使用五华信息港标志作为头像的微信,但微信号不是“www123753com”的,都属冒名帐号。

  二、微信公众号

  五华信息港运营的所有微信公众号,都经过微信官方的认证,认证主体单位是“梅州市五华信息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所有自称是五华信息港,但未经微信官方认证,或者认证主体单位不是“梅州市五华信息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均属冒名侵权的公众号。

  三、权利声明

  1、“五华信息港”是我们在工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字号(受《公司法》等法律保护),并且经过我们多年的运营已经具备较高的知名度(已具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第1款的保护资格),我们依法享有该名称的使用权,其它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我们许可使用该名称,或使用致人混淆的相似名称(例如:五华XX信息港),均属侵权行为。

  2、对所有我们发现的侵权者,我们的律师都会逐一记录在案,我们保留对侵权者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如果侵权行为造成网友受骗或者我们的名誉受损,我们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五华信息港”是我公司投入大量人力财力,经历多年苦心运营的网络品牌,我们奉劝侵权者,不要低估了我们保护多年运营成果的决心。


  4、请微信网友注意甄别,如果遇到冒名帐号,欢迎向我们举报,一经查实并经我们的律师确认达到法院起诉标准的,我们将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经济奖励。



梅州市五华信息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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