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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法》宣传之四:大力开展群防群治 构筑网络安全防火墙
2017-6-8  阅读:
  《网络安全法》明确提出,采取措施提高全社会的网络安全意识和水平,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促进网络安全的良好环境。

  近年来,广东网警牢固树立“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理念,坚持走好网络治理群众路线,打好网络治理人民战争,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网络社会群防群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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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加强对群众的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首先,大力加强对群众的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坚持网上网下相结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升群众网络安全意识。特别是去年的“安网2016”专项行动中,同步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工作。除了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站等媒体传统媒体宣传报道“安网”行动战果和安全防范知识外,还积极开展网络在线访谈、微视频播报,制作了10余部公益动画广告在全省21个地市地铁、公交、城市广场大屏上投放,将网络案件制作成漫画在网站、论坛、微信、微博上进行连载。年底,还组织开展了“安网2016”专项行动战果发布会暨网络安全宣传主题日活动,省公安厅新闻发布会主会场及21个地市公安机关网络安全宣传分会场同步开展活动,全省约有8万群众参与活动,广东电视台进行了全程直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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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着力构建多层次的网络群防群治队伍


  其次,着力构建多层次的网络群防群治队伍。围绕“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主题,积极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网络社会治理,深层次打造广东省网络社会的“朝阳群众”。依托微信群、QQ群等,将散落在社会各个角落的群众汇聚在一起,破解了现实社会时间空间的限制,筑起了一道无形的网络防火墙。目前,全省已发展“舆情引导员”(网络辅警)、“网情联络员”(单位、行业联络员)和“网络志愿者”(热心网民)等群防群治力量上万人,在有害信息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处置、警示信息转发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在2016年的网络违法犯罪警情发现方面,群众举报的比例达1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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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安全法》的正式实施,为网络社会群防群治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保障。广东网警将一如既往地坚持走好网络社会的群众路线,着力推动形成“党政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的网络社会综合治理创新格局,为实现全省网络社会秩序根本好转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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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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